苏州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部署立即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

17.08.2015  20:29

近日,国内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13日,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分别就当前安全生产作出批示。14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分别作出批示。石泰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全力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度夏。国务院和我省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8月15日,苏州市召开会议就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工作部署。周乃翔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各种漏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副市长张跃进、徐美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丝不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要立即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将下发有关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迅速行动、坚决落实。在检查行业上,要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仓储行业,突出化工集中区和港口码头危险品仓库、堆场等重点区域,突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特别是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在检查内容上,既要突出政府和部门,检查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加强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更要突出企业,检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制度、投入、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将检查内容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具体的实施方案,在“规定动作”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许减少,避免运动式检查。要按照城乡规划布局要求,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关闭搬迁,对于暂时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单位,要确保与居民生活区、主要道路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对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凡是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的,要依法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稳步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属地和行业两个渠道、“双管齐下”,利用这次大检查契机,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落实《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把社会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快形成无缝隙、全覆盖、严执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要抓紧梳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范围,厘清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做好“五落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事故多发的行业,要严而又严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不断提高监管手段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形势,切实遏制事故频发态势。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提高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完善应急预案,真正做到能用管用,针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等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时段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高温时段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开展政企衔接、针对性强的综合实战演练,提升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相关部门要完善联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