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获司法部表彰

23.12.2016  09:31

最近5年为职工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15万多件,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近2万件,援助成功率达91%——

江苏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获司法部表彰

本网讯   颜某等5名职工在徐州一家医院做了30多年后勤工作,但从未与医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该医院将后勤工作外包,并计划将颜某等5人的劳动关系转到外包公司。颜某等人在多次找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找到工会。徐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指派后,及时为他们提供援助,通过仲裁及诉讼,最终医院与5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并给予他们各项经济补偿25万元。

日前,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江苏省总工会获此殊荣。

据介绍,近年来,省总工会积极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大力推进平台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为一大批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伸张了正义,受到职工群众和各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指导推进的“劳动法律监督企业行”“调裁诉一体化机制”“法律援助一体化平台”等被纳入地方党政法治惠民实事、政府十大法治项目,近几年有3名工会公职律师被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健全组织网络,打造半小时服务圈

目前,全省已建114个县级以上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均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其中省辖市不少于2人,县(市、区)不少于1人。全省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10名,兼职工作人员877名。

全省成立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村(社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672个,形成工会法援半小时服务圈。连云港、镇江等地还根据企业集聚情况,建立了企业联合法律援助服务站,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开展工会法律援助“亮牌”行动,省、市、县(市、区)、街镇(园区)、企业五级网络,以及各个律师事务所、劳动就业管理市场等的援助站(点)均开展了这项行动,进一步使工会法律援助走进职工视线、走到职工身边。

创新体制机制,畅通援助绿色通道

近年来,省总先后制定出台《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江苏省总工会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使用办法》《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健全了援助服务保障机制。

他们努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空间。及时修改《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援助范围,将劳务派遣工纳入工会法律援助的当然对象,不设“门槛”;赋予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或侵权案件处理的职责,并且创造性地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引入法律援助程序。

探索推行工会全程援助,即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从工会调解、到仲裁、诉讼,全程跟踪做好援助服务,并且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一体化平台,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巡回仲裁庭、巡回法庭,建立调裁诉一体化处理机制,使职工进一个门或打一个电话就能得到工会的全程援助服务。

建强三支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早在2004年,省总率先在全国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聘请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团主要成员。目前,省市县工会已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78个,聘请律师796名,80%的工会法律援助案件,由职工法律援助团的律师完成。

着力推进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省已有工会公职律师11名。其中方美军、温可人、曹琪3人先后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评为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

2015年5月,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总队成立,“职工在我心中、阳光与你同行”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同步拉开帷幕。随后各市和部分县市总工会分别成立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和大队,并统一标识。目前全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总人数已经达到1368人,他们通过各种送法形式已经为2万多名职工提供了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坚持应援尽援,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对承接的援助案件,他们总是不遗余力地做好全过程的援助服务。工会公职律师温可人援助的“邹要工伤赔偿案”,经多方调查取证后,官司打赢了,但法院判令企业支付的赔偿款17.6万多元迟迟无法到位。面对邹要家贫病交加的窘境,温可人律师亲自“追踪”企业负责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东追西赶和艰难交涉,最终“”出了这笔“救命款”。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共为职工群众提供代书、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法律服务158750件,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19589件,法律援助成功率平均达到91%,工会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

他们还关注困难群体,积极参与“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近两年来,先后有连云港、南京、徐州等市总工会参加,完成的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在全国工会系统中处于领先水平。

此外,定期在全省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典型案例通过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2016年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集体讨薪、工伤逃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职工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发布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谢丹娜)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