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建立工业用地“亩均效益”考核评价体系

28.12.2016  19:37

      建立“高进低退、优胜劣汰”机制,在税收、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综合施策,强化工业用地全程跟踪管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评价对象包括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市湖滨新城、洋河新区。采取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工业产值、亩均工业税收和亩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标准值为230万元/亩,亩均工业产值标准值为300万元/亩,亩均工业税收为10万元/亩,亩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标准值为1.25万元/亩。市政府专门成立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在国土部门设立办公室,相关部门为成员并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指标情况,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成果作为开发区(新区)提档升级、用地计划安排、土地供应的重要依据,同时列入县区(开发区、新区)年度土地节约集约目标考核的内容。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吴 强 李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