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向徐州反馈:有些领导干预司法活动

16.10.2015  11:5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9日至6月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徐州市进行了巡视。7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徐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全市上下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7月15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了具体分工方案。7月15日下午,市委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全面提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曹新平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市委副书记殷本杰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由相关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33项任务10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委书记曹新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先后召开3次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市各地和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的交待和结果。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修订和新建制度35项,33项整改任务已全面整改,105条整改措施有85条已全面落实到位,还有20条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一些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和监督仍有“盲区”和漏洞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作出评估界定,编制风险岗位履职手册,促使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追责倒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剖析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发违纪人员忏悔录,将于11月份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利用反面典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教育。二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系统查、查系统”,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深入各县(市)区专项督查纪律审查工作,督促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094件,同比增长38.5%,其中市纪委机关自办案件17件,同比增长112%;县处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增长33.3%,乡科级干部案件85件,同比增长26.9%。处分903人,同比增长46.1%,其中县处级8人,同比增长60%,乡科级64人,同比增长68.4%。移送司法机关37人,组织处理7人。三是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规范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开展市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目前已对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关爱提醒。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将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了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朱光亚、铜山区政协主席高斌、徐州矿务集团垞城煤矿分公司副总经理唐介岳、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办主任冯贵福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制定出台《关于贯彻执行查办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力度,将随机抽查比例由去年的4%提高到10%。选取1个县区、2个市级机关部门、2个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操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等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审批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徐州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办法》,修订完善《徐州市建设项目验线验基础管理办法》、《徐州市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容积率审批管理、批后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二是大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立“基本建设类网上审批平台”,切实做到“一门受理、全程抄告、内部流转”,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限已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7个和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已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三是组织对近五年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情况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防范措施,在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和打击虚假招投标的基础上,采取资格后审、远程异地招标、全程信息公开、引入外部监督等7项措施,全面切断工程招投标的人为干涉渠道。四是组织对近五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行排查。梳理出5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情况,已对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五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落实《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暂行办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腾笼换鸟、切块盘活、限期开发、协议收回、追加投资”等方式,已处置闲置土地114宗、8842亩。

  4.关于有的项目中标后法人多次转让问题。

  深入排查开发项目转让情况,切实加强房地产建设市场监管,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清理整顿资质不达标和不良经营企业,建立预警、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意见》,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分类审计、跟踪审计和“全覆盖”审计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

  5.关于有的给土地受让人违规减免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问题。

  结合国土专项审计整改,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市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减免、审批情况,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做好违规少征、减免、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78.14亿元。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梳理出市级及各区税收等优惠政策108项,严禁擅自扩大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强化规划管控、规范市场运作、节约集约用地和加强土地执法等细化量化工作措施,严格净地出让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着力构建依法管地用地新机制。开展全市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清理,逐宗剖析欠缴原因,制订针对性清欠方案,目前已清缴到位4.2亿元,年底前完成余下7个项目7.8亿元出让金催缴工作。

  6.关于有的绿化树木一树多卖问题。

  针对2013年以来市区绿化苗木移植情况,通过行政许可、执法督察、移栽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苗木移植后的养护、监管、回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苗木移植后监管和移植苗木回用办法,探索建立绿化项目苗木数据库,加强过程监督管理,用刚性制度防止出现“一树多卖”现象。

  7.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司法干部执人情法、办人情案。

  全面梳理排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情况,对发现的1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已经纠正到位。严格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案件办理主体责任,严防执法不公、司法不公问题发生。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建立落实记录、报告通报、配套衔接制度,全面抓好“两个规定”落实。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院庭长对案件实施监督与管理的批示、意见、建议、讨论记录等,均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扫描方式存入卷宗归档。依法严查执人情法、办人情案,市公安局梳理排查出公安干警执人情法、办人情案问题案件3件,对6名干警给予了行政处分;市中级法院排查出办人情案问题案件2件,对2名办案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梳理发现问题案件151件,逐案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成因,整改查究到位,实现息诉罢访。

  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及执法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致多人死亡者袒护包庇问题。

  研究制定《徐州市交通肇事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完善案件处置流程规范,严厉打击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及网上追逃集中专项行动,重点对2014年以来发生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侦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2件,现发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100%。

  9.关于个别非法集资案因利益关联不诉讼保全、不立案问题。

  全面梳理排查2012年以来接报的非法集资类警情,全市共受理非法集资类警情744起,已立案555起,正在初查的20起。今年以来,共受理53起非法集资警情,已立案50起,立案率达94.3%。同时,对未立案的警情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已立案的案件加大侦办力度,逐案排定案件处置节点计划,强化追逃措施,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制定出台《徐州市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流程》,明确涉案资产处置机制和处置流程,确保非法集资案件挽损最大化和涉案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等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

  10.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突出。

  一是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围绕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对省委巡视组三批交办的688件民生类信访件进行专题分析,加强督查调度,及时转交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办理,已办结569件,办结率82.71%,8件正在办理之中,111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做到所有信访件都与当事人沟通。全面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就地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下发《实施意见》,从今年8月开始到2016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3个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已通报第一批5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案件517件,同比增长35.7%。三是加强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各区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事项44件。制定《粮食直补管理意见》、《农业项目资金监管意见》,加强涉农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及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监督,实行专项资金使用季度报告制度,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维护管理,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全额及时纳入平台管理。四是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对全市2428个村(涉农居委会)全面开展“小金库”清查整改。加强镇村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实行“镇季度、县半年、市一年”检查制度,确保镇村财务管理更加科学透明。五是健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严格执行《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土地流转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50亩以上规模流转进行逐宗调查统计,对口头协议、强迫流转、反租倒包、截留流转费用的进行纠正。加快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已完成2个县区和5个镇试点工作,年底前全市农户承包土地登记率达到90%。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方面

  11.关于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把关失之于宽,商务接待和外事活动中有时还存在交叉陪同和宴请过多现象。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政干部因公赴台管理的通知》,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控制团组数量、结构、人员和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双跨团”预报预审制度,对无实质性内容、照顾性安排的一律不予审核审批。组织对各地各部门2014年以来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了新沂市、邳州市、泉山区等县(市)区,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出台《徐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行为。对涉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学习考察、参会、接待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编制“口袋书”供领导干部学习掌握。

  12.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务用车仍存在超标配备问题,公车私用监督把关不严,车辆运行成本仍居高不下。

  组织开展公务用车超标配备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公车私用的监督、曝光和惩处力度,将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查处公车私用26起,问责追究30人。加强公车使用科学管理,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平台,全面做好公车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省里统一部署后立即启动公车改革。今年以来,市级机关公车购置费用同比下降86.81%。

  1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变相大操大办等问题。

  认真落实《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明确“六个不准”,即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采取分时、分场、化整为零的方式多轮办理,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准动用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不准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将婚丧嫁娶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必述内容,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今年以来查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6起,问责追究6人。

  14.关于隐形的公务吃喝、铺张浪费现象仍未杜绝,公务接待中仍存在大手大脚现象。

  认真执行《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坚决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经费专项检查,组成四个检查组,分赴睢宁县、邳州市、贾汪区、泉山区等4个县(市)区和13个部门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今年以来,市级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6.75%。针对人情消费在下属单位开支、让私企老板买单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明确“四个严禁”,即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严禁人情消费在下属单位开支,严禁人情消费让私企老板买单,严禁老乡、同事、战友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15.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情况仍然存在问题。

  全市共有9名市管干部在企业兼职,其中2名因工作需要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暂缓清理,其余7名已清理。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242名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全部退出协会商会,33名退休公职人员中24名已经退出,9名因工作需要继续兼职的均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积极建立干部企业兼职动态管理库,及时掌握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切实将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核把关退休领导干部新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16.关于党政机关会议文件简报仍未有效精简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十条规定》,明确8月份为“无会月”,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进一步压缩大型会议数量,多运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精心做好会议准备,做到有议题、有文件、有责任分工、有完成时限、有督查,努力提高会议效率与质量。组织开展文件简报专项清理整顿,严格执行简报报备规定,全市上报简报数量由143份核减到13份。加快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电子政务涉密内网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17.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办公用房清理不够彻底,有的腾退办公用房和整治关停的会所长年空置闲置,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

  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整治,推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全落实、真到位,全市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4.3万平方米,其中7.4万平方米已统筹调剂使用。制定出台《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构建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改造标准、统一物业管理标准、统一处置办法“五个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大3家闲置会所盘活力度,科学妥善处置相关遗留问题,争取尽快向市民和游客开放。

  18.关于不为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仍一味追求任期内短期政绩,重GDP数字,重考核排名,对于产业扶持、民生改善关注不够,农村发展明显滞后。

  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查摆不为不实问题。年底前将组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边学边查边改,逐条逐项整改落实。认真落实《2015年度县(市)区科学发展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意见》,在兼顾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淡化GDP增长,突出产业扶持、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难点工作考核。修订《徐州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理性务实抓发展的导向。组织对全市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强化精准扶贫,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年底前实现25.1万低收入人口脱贫和123个经济薄弱村达到“新八有”目标。

  19.关于一些干部为官不为、当太平官的思想有所滋长,缺乏责任担当,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大力强化“干部就要干事”的理念,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豪情,全力打造一支“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敢担当”的干部队伍。制定《徐州市防治为官不为实施细则》,将干部为官不为列入干部日常监督范围,对为官不为行为严格督查、严肃查处、及时通报。坚持在干部考察中征求市作风办意见,对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律不予提拔重用。继续深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全市党政机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45项,清理办事障碍5290余项,优化办事流程1580多项。开展“不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行为专项清查,年底将集中曝光处理一批反面典型。制定出台《关于市直机关和单位内部绩效考评试点的意见》,对处室和个人实行双重考核,进一步激励鞭策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2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够强,对复杂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一些重大问题政治考量不够。

  结合“三严三实”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原文研读活动,深刻理解把握讲话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以致用水平。今年以来,市委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4次。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从政能力建设,把提高政治素养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制定专题培训方案,已组织开展9次领导干部上讲台辅导授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在执行决策部署时遇到困难和矛盾回避躲闪,不敢担当。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对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不及时通报,在关键时刻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的,进行及时提醒。进一步完善市“两办”及相关单位参与的大督查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对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落实“三重一大”等方面工作开展20次专项督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2.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章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把党章学习培训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结合起来,加大党章学习宣传力度,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浓厚氛围。将党章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年底前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1期党章专题讲座,对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门辅导。

  2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重大事项不请示,个人重要情况不报告,有的“一把手”不能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4名处级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主要领导工作分工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明晰一把手权力边界,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对各地各部门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4.关于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深入,领导班子成员中有的对“一岗双责”认识比较模糊,有的县(市)区领导班子缺少从源头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市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对落实“双报告”制度不力的9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县(市)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指导云龙区、邳州市试点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25.关于有的纪检监察机关长期不办案,“三转”力度还不够大。

  全面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减掉内设机构7个,增加行政编制22个,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编制数平均占机关编制总数的86.8%。进一步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0个县(市)区共退出1057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均达到75%以上。开展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云龙区完善改革方案,整合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成立4个派驻纪检监察室。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后备人才库和办案人才库,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注重强化跟班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修订《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将案件数量、增量与案件质量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个别办案不力的地方进行专题调研督查,对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四)选人用人方面

  26.关于干部实绩考评体系不够全面科学,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体现不够,考核评价干部不够全面。

  修订完善《市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干部考核的科学性和全面性。认真落实《徐州市加强干部德的考核办法》,在干部年度考核、群团组织任期换届考察、干部任职考察工作中,全面开展了干部德的专项测评,并将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规定》,重点把握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强化班子建设的整体统筹谋划,在对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建议。开展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配备专题调研,对全市年轻干部整体选配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县(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女干部数据库,加大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培养力度。

  28.关于对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提拔使用存在照顾性安排问题。

  组织对全市涉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提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向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下发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告知单》,明确其对本地存在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承担的相应责任。针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在领导干部近亲属照顾性安排问题,成立专项考核考察工作小组,重点考核考察人岗相适、能力素质情况,对能力素质与所担任职务职责不相匹配的坚决予以调整,对未经规定程序的4名自聘临时人员予以清退。

  2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认真执行“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责任告知及承诺评议制度”,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中增加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选人用人情况的评议。进一步发挥“三责联审”工作效能,对2013、2014年度离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三责联审”,对联审过程中发现的用人、用编、用钱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应报告未报告、报告后未予审核同意仍然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严肃进行追责。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领导干部作风和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83件,对实名举报、线索具体的17件进行了立项查核。

  30.关于个别地方存在干部“带病提拔”现象。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考察对象确定后严格履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程序,逐级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严格核查干部任职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组织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确定了处级干部倒查对象1名。制定下发《关于对2014年度“带病提拔”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自查倒查工作。

  31.关于对长期积累的“三超”问题专项治理还不到位问题。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市“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协调审核机制,切实做到干部职数“凡提必审”。推进“选人用人政策告知和责任提醒制度”全覆盖,坚持把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述职述廉、“一报告两评议”的重要内容,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全市超配职数与2014年9月基数相比已消化52.6%,其中超配县处级干部已消化66.8%。

  3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严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全面复审、环节签字、责任倒查”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和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完成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登记工作,科级干部档案审核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积极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档用档水平,严防干部档案涂改造假。近期将对各地各部门干部档案进行检查考评,发现干部档案涂改造假的,将从严进行查处追责。

  33.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仍有“吃空饷”人员问题。

  加强编制职数管理,对职能弱化且有“吃空饷”情况的27家事业单位提出编制核减和规范管理意见。组织开展“吃空饷”清理整治“回头看”,对乡镇单位和年龄较大的离退休人员、借调(用)人员、“退二线”人员等容易造成“吃空饷”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清查,确保单位和人员清理核查覆盖面达到100%。面向社会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举报信箱,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截至目前,共处理“吃空饷”1451人,处理责任人9人,核减编173个。

  【三、锲而不舍继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成果;对尚需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敬终如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三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按照“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培养造就“建设新徐州、迈上新台阶”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徐州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电话:0516-83712233;邮政信箱: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627室,邮编:221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徐州市委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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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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