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润州干警李春和的援疆情:长江对天山的情谊

14.09.2017  10:00

  跨越3800多公里的距离,从祖国东部沿海长三角都市圈(镇江)来到祖国西北角新疆(昭苏),从温暖的家来到合租的宿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公诉科青年干警李春和响应组织号召,于2017年5月16日,赶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77团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目前担任检察长助理。

  “2017年3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挂职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看到通知时,我内心深处投身边疆干事创业的激情再度点燃。”李春和在日记里写道,从检以来自己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在最艰苦的地方磨炼自己。

  今年五月初,带着领导的嘱托、亲人的眷念、朋友的祝福,李春和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援疆工作,成为了一名援疆干警,挂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77团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助理。在新疆天山北麓昭苏高原阔克托别镇,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海拔2659米处,“天山北麓有个‘袖珍’检察院”说的就是“”,年平均气温4.5℃,全院干警只有13人。

  到了新疆的第二天,来不及熟悉这里的环境,李春和就开始了工作。“昭苏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冷。当地干警告诉我,这里没有春天和夏天,只有秋天和冬天。由于这里艰苦的环境使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招人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这里公诉、侦监、监所和未检四个部门只有一个人,虽然案件不算多,但是要负责四个部门还是非常辛苦的。在这里我不仅协助负责四个部门的工作,还参与维稳值班。

  改变的是环境,坚守的是忠诚。李春和到任新岗位以来,共办理公诉案件5件、提审3次,接待来访21件。不仅如此,他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注重把润州检察的新思路、新观念和新经验与当地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开拓创新,承办了75团小麦系列诈骗案,促成了驻75团检察室、77团未成年权益保护联络站的建立,大力推动了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

  虽然这里天气恶劣、环境艰苦,但是组织的关爱,让李春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昭苏检察院就是他在高原上的家。院党组为了给大家营造轻松、积极、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升级了文体活动室,搭建台球室、乒乓球室、排球场,让干警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可以释放压力、锻炼身体。李春和说“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工作很开心,工作的时候同事之间相互配合,对我非常热情。生活中大家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有什么困难大家都会相互帮助,感觉到特别的温暖。

  “既然来了,就要踏踏实实的工作,为援疆事业出一份力!援疆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在这里我学习到了‘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李春和说,作为一名援疆检察官谨记“立检为公,公正司法”的信念肩负起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自觉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通讯员 焦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