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禽兽父亲竟猥亵4岁亲生女儿

17.10.2015  08:36

  和女友分手后,金某竟然对和自己住在一起的4岁亲生女儿实施猥亵。前不久,金某被武进法院判刑。为了不让悲剧不再重演,武进区检察院向申请人提出书面告知,并出庭支持撤销女孩生父监护人资格。10月10日,武进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据悉,该类案例在常州尚属首例。

   禽兽父亲竟对4岁女儿猥亵

  金某是河南人,今年42岁,多年来一直在常州打工。数年前,金某认识了重庆女子李某,两人同居生下朵朵(化名)。但是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朵朵到今年有4岁。

  去年11月份,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并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女儿归父亲金某抚养。谁也没想到,从去年11月份至今年4月,金某多次对亲生女儿朵朵进行猥亵。

  分手后,金某带着女儿单独租住在一起。离他们住地不远,朵朵的妈妈李某则带着自己和前夫生的女儿一起生活。金某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稳定。朵朵经常到妈妈那吃饭,有时候妈妈还给她洗完澡再送回到金某处。

  案发前不久,朵朵和妈妈说下面痛。让妈妈大吃一惊的是,女儿下体红肿严重,还发了炎。一问,女儿说是爸爸弄的。愤怒不已的李某报了警。

  武进区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查明,金某先后6次对朵朵实施猥亵,而且金某之前还对李某与前夫生的女儿实施过猥亵。8月26日,经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金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