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微直播”进入百姓朋友圈

27.03.2017  10:55

  2016年8月,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微直播”。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院探索创新“微直播”工作机制,把山东检察机关的声音第一时间传播给社会公众,使检察工作以真实、丰富的形态,赢得更多更广泛的信任和支持。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对山东省检察院“微直播”工作经验给予肯定。

  200多官微助力“微直播

  “微直播”工作机制是指当山东省检察机关遇到重大活动时,全面启动三级检察机关200多个官方微博直播平台,用生动的图片和鲜活的文字,对活动予以全程网络直播。

  山东检察新媒体自2013年12月19日首次直播该省检察机关2013年度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开始,经过3年多的运转,已启动“微直播”机制直播重大活动22次,阅读量逾2500万,有的直播刚刚结束阅读量即达500多万,跟帖总量数万。比如,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用精心设计的图片和直观的数据表格,对检察长在该省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进行实时解读;通过会前预告、现场采访、实时答疑等形式,对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全程直播;通过头条文章推介的方式,以生动翔实的案例、实时权威的解答,对“小官贪腐”“公益诉讼”“检察宣告”“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未检工作”等新闻发布会进行直播;用发自现场的照片、文字,完成了对山东省检察院“三项建设”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直播报道。

  最高检新闻办从2016年1月起组织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微博直播报道系列活动时,第一站就以“春运中的铁检轻骑兵”为主题,聚焦山东省济南铁路检察院巡回检察室检察官,对检察官春运中的一天展开微博直播。通过最高检和山东省检察院微博同步直播,山东省各市级院、基层院官方微博同步转发,网民反响良好,为创建“走近一线检察官”大型微直播品牌打下了良好基础。

  设定“1+3”工作流程

  “微直播”工作机制包含严格的“1+3”工作流程。

  “1”是指一个直播主题,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山东省检察院党组的重大部署,结合现阶段的检察中心工作,由山东省检察院宣传部门确定每次直播主题后,该省所有三级院的200多个微博全部围绕此中心进行直播,确保统一性。

  “3”是指“微直播”中的3个必不可少的工作:一是准确的舆情预判,即对直播主题及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并据此作出应对导控方案,确保直播的顺利进行和后续效果;二是全新的语境设计,即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网言网语和传播形态,对宣传内容进行设计和制作,以求宣传效果的最大化;三是专业的直播流程,即直播前预告、直播时分工协作、直播后持续推介。直播前,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提前2天进行预告,对活动进行充分预热。直播过程中,由现场采编人员、直播监看人员、后台编辑等全方位合作,确保直播内容发布的准确、及时和互动性,现场编辑针对网友的留言,进行实时解答和真诚沟通。直播后,该省检察机关各级宣传部门通过干警开通的检察自媒体,向社会公众持续推介,通过微博和朋友圈进行广泛传播。

  2016年11月30日进行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微直播”中,山东省检察院精心选择典型案事例,真实再现了烟台市检察院通过规范司法行为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而在阳谷县检察院开放日活动现场,村民孙老汉主动向群众“现身说法”,此次“微直播”引来46万网友的关注和点赞。

  实时互动打造知名品牌

  山东省检察机关“微直播”工作机制推出后,该省利用三级检察院新媒体矩阵,实时将山东检察机关的声音传递给社会公众。如对2016年“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小官贪腐”新闻发布会的“微直播”中,群众通过手机及PC端即可进入新闻发布会现场,体会强烈的现场感,了解记者的提问内容,听取新闻发言人的实时解答,同时满足了迅速获得信息的需求。该发布会直播阅读量达737.4万。

  直播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可与群众沟通互动,及时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在2016年山东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先进事迹报告会中,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不仅全程同步直播,还在直播现场采访宣讲人并实时播出,并邀请广大网友同步留言,该直播阅读量达到223.4万次。在留言中,很多网友对检察机关以及检察干警的工作点赞。

  目前,山东省检察院开展“微直播”的频率和形成的规模效应在全国检察机关中保持领先,社会知名度也不断提升。如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原创音频栏目“周末故事”在2016年9月24日播出“扈强案”一期节目后,又通过讨论版块,厘清了14岁男孩捅死同学被判刑17年、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的原委。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此文予以高度评价:“‘扈强案’的改判不仅重新引起了网络舆论、新闻媒体甚至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事责任年龄修订调整的思考,该案或为日后未检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

  2016年12月5日至9日,在最高检举办的检察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专题研修班上,山东省检察院介绍了包括“微直播”在内的新媒体宣传工作经验,现场播放了反映山东省检察宣传部门“微直播”工作情况的电视片《微直播——奏响“互联网+检察”的时代强音》,并在山东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观摩教学,现场讲解了“微直播”和新媒体运行的创新体会,学员们纷纷点赞。2016年12月15日,在正义网举办的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获得了“全国检察微博20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