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履职情况 沭阳检察对公诉出庭开展“飞行检查”

13.06.2018  10:20

  公诉局的员额检察官小张还是从6月11日院内网发布的督查通报里得知,院检务督查办已经在8号对自己在法院的开庭情况进行了“飞检”。“一直忙着开庭,督查人员什么时候来听庭的,什么时候走的,一直都不知道呢。

  “不过,督查办对我开庭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看到通报中“公诉人对庭审节奏把握较好,举证思路清晰……”的评价,小张和出庭书记员都很高兴。

  眼皮子底下好监管。但公诉出庭、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以及乡镇检察室干警的在岗在位以及履职情况则是眼皮子外面的事情,更是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重点,也事关检察机关形象。如何做好监管和促进,是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检务督查部门一直考虑的事情。“飞检”措施随之被引入到检务督查中来,并将“飞检”的重点确定为公诉出庭督查。公诉部门的内勤在每周一上午将本周检察官出庭情况及案由公示内网,院检务督查办对之随机抽取督查,并抽调案管部门资深检察官对出庭检察官的开庭表现进行点评,形成督查通报。通报内容在督查当日即公布内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或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检务督查办也会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庭。

  自“飞检”制度实施以来,沭阳县检察院已对公诉出庭情况督查8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2件次,对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以及乡镇检察室干警的在岗在位以及履职情况督查4次,督查情况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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