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市民屡遭非法拘禁 警方被诉袒护指使者

24.04.2015  13:12

    新华网南京4月23日电(徐婕)“多次直接非法拘禁我的人被逮捕了,但非法拘禁的幕后指使者却仍然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未受到严厉惩处。”日前,盐城市民张继祥向本网投诉称,此案中盐城警方未能秉公执法,涉嫌袒护幕后指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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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这是我被打的伤!”张继祥拿着几张照片说,2014年1月15日和16日,因为高利贷纠纷,盐城市民高文亮指使别人对他进行了殴打。照片中,张继祥的腰部、右脸颊都有紫红色的淤青,地上还有斑斑血迹。

          “噩梦接二连三而来。”张继祥说,2014年2月24日至28日,高文亮又指使陈长华、朱元华等人将其软禁在办公室长达5天。之后,陈长华被逮捕了,高文亮被网络追逃。

            “蹊跷的是,2014年8月19日,高文亮在被刑拘后又改为取保候审,期限是一年。”在张继祥看来,高文亮的“峰回路转”明显是盐城市公安不作为所致。

  “涉黑涉恶活动的组织者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法律也规定对这类人的处罚重于活动参与者。”江苏苏豪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盐城警方对高文亮的处罚措施明显偏轻。

  面对质疑,盐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4月21日回复本网称:“据初步了解,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高文亮指使他人对张继祥进行非法拘禁。

  而据知情人透露,2014年8月12日,高文亮被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网络追逃,其主要理由就是他指使犯罪嫌疑人朱元华、陈长华等人雇佣10余名老年人及妇女,轮流值班软禁张继祥逼要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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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继祥说,2014年9月16日至18日,他再次被软禁在办公室长达3天之久。“不给我睡觉,威胁灌我农药,110来了也劝不走他们。”张继祥认为,正是有盐城警方充当高文亮的“保护伞”,他才敢在取保候审期间指使他人不断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

  根据刑事法律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生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应当立即取消“取保候审”,实施刑事拘留或逮捕。为何高文亮目前仍然是取保候审?本网向盐城市公安局提出了疑问,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目前还在侦查中,盐城公安肯定会秉公处理,但涉及到案件处理的机密事项不便向媒体透露。

  “我没有指使人限制张继祥的人身自由,这个警方调查得很清楚了。”昨天,高文亮对本网的回应与投诉人的说法不同,他表示自己是普通的上班族,根本没听说过什么“网络追逃”,也不是什么“取保候审”对象,天天自由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