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为105元

22.01.20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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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新增就业10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再提高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适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昨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江苏在就业、社保等领域采取多项新的举措。 扬子晚报记者 王赟

  今年将新增就业100万人

  省人社厅厅长谭颖表示,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谭颖说,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将达55.2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人社部门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精心开展系列专项服务活动。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05元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再提高10%。”记者了解到,经过连续多年上调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去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236元。

  谭颖介绍,今年将继续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比去年提高了15元每人每月。

  适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谭颖在会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今年社会保障领域重要的改革工作。江苏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过渡衔接工作,落实好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

  同时,2015年还将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力争年末覆盖到80%左右的省辖市和50%左右的县(市、区)。

  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

  谭颖介绍,2015年江苏会积极开展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在医疗保险方面,今年我省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以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2015年民生数据>>>

  就业:全年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保障: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00万人、3820万人、1460万人、1560万人和139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900万。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