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长张卫东:全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04.02.2015  18:02

  新华网南京2月4日电(王伟)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全省价格工作会议, 分析了“新常态”下价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卫东认为,价格系统应适应新常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把握“新常态”下的新机遇,全力开创全省价格工作新局面。

  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价格工作亮点纷呈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艰巨繁重的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任务,江苏省价格系统全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价格改革、调控、监管和服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价格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改革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坚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各项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有效。”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卫东说。

  2014年,江苏省价格系统开展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重点工作专题调研,制定全面深化价格改革33项重点工作任务,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省价格系统深入调研,积极思考,提出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的改革思路,推动全系统形成统一的改革思想。

  据了解,去年省价格系统顺利完成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研究制定尖峰电价政策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统一脱硫电价扣减、脱硝、除尘电价发放管理模式,全年累计核定支付环保电价补贴61亿元、扣减环保电价3253万元;指导镇江市和全省55个县223家医疗机构做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

  为了维护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江苏省价格系统坚持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出台了相关意见,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指导和督查调控措施落实。同时,省价格系统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价格形势分析研判,以强化市场价格预期引导。在保供稳价机制建设方面,省价格系统调整平价商店工作重心,从注重发展数量调整为提高质量,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

  张卫东介绍,2014年,全省价格系统将更多的时间和力量投入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手建立大监管、大检查、大执法格局,通过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等手段,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

  去年,江苏省价格系统共检查重点单位773家,实施行政处罚3105万元;检查96家商业银行,查出涉嫌违规金额5.36亿元;对扬州保险行业横向垄断行为开展调查,实施行政处罚900多万元;对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做专项检查,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60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纠正;跨区域对辽宁、上海等6省市10多家药品企业实施反垄断调查,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充分肯定。

  以适应新常态为前提,把握价格工作新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想要做好价格工作,价格系统也应全面认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特征,自觉遵循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规律新要求,抓住、用好新常态下价格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

  在张卫东看来,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价格指数低位运行、政府定价日趋越少、价格监管任务繁重、民生诉求明显增多。因此想要做好新常态下的价格工作,必须创新理念,主动作为,因为新常态呼唤新思路,新常态需要新作为。新常态下,经济运行、转型都非常复杂,原有的很多价格政策措施可能不再完全适用,因此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既能保持政策定力,又能加强政策创新。

  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对价格部门来说,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价费矛盾和问题,既是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当前,一些重要民生领域的价费问题还比较多,这其中很多问题不在价格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群众不太了解。对此,要针对新常态下民生诉求明显增多的实际,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服务手段,切实把关爱民生的工作做细、做实。

  “各级价格部门必须把推进依法治价、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价格工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明确禁止的,坚决不能作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有原则、思路的,要按照法律的理念创造性开展工作。”张卫东说,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加快构建与价格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价格法规体系,切实把价格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张卫东表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江苏省价格工作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这“一条主线”、紧扣改革、监管“两大主题”、突出规则规范、队伍能力、基层基础建设“三项重点”、加快推进转变观念、转变思路、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四个转变”,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意见》为统领,创新2015年价格工作

  2015年是全省价格系统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第一年,张卫东表示各地价格部门要以《意见》为统领,寻求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坚持目标导向,切实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今年江苏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全省价格系统应始终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切实把居民消费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二、坚持市场导向,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

  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全省价格系统要在去年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突出市场导向,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客观规律,发挥肯想肯干的主观能动性,把深化价格改革工作做好。

  三、坚持法治导向,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全省价格系统必须坚持法治导向,把握好、使用好价格监管这一利器。建立“一体两翼”价格执法体系,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为主体,一手抓价格监督检查,一手抓反价格垄断执法,主体突出,两翼并进,一体两翼齐发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

  解决群众的诉求,是价格系统的工作方向。价格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问题治理,做好价格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以三大建设为保障,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坚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是做好全省价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张卫东说,全省价格系统要坚持以规则规范建设为重点,以队伍能力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根本,积极推动机构的稳定发展、队伍的能力提升和制度的健全完善,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以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职能可以形象地比喻为“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江苏省价格系统的第一要务是规范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定规则,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两个轮子”一起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改革、制定政策、规范行为、缓解矛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要强化制度约束控权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张卫东提出,决策机制重评估要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应作为重大价格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高质量完成价格工作任务,需要全省价格系统凝聚共识、团结共进。对此,省价格系统在新阶段将把权力关进笼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制定惩防举措,做到早预防、早提醒。同时不断健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推动“三解三促”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把作风转变的成效体现到工作上。

  “要扩大基层职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市县更多管理权限,凡地方管理更加便民高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下放市县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指导,做好权力下放的承接工作,做到放得下、接得住。”张卫东说,价格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根基在基层,发展在基层,要心往基层想、脚往基层迈、劲往基层使,着力解决基层部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据介绍,在2015年的工作中,江苏省价格系统还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市县更多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基层指导,做好权力下放的承接工作,做到放得下、接得住。同时不断加强机构建设,确保价格机构、人员队伍稳定,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搭建基层干部上挂平台,帮助基层培养优秀干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