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推行网络交易执法办案新模式见成效

08.01.2015  01:10


  针对基层网络案件查办的实际困难,扬州局总结、摸索出一套简便易行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截至2014年底,该局共立案查处涉网案件203件,移交公安机关5件。仅2014年,就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76件,结案68件。
  一是建库+搜索,解决“发现难”问题。开展基层网络经济户籍普查工作,通过调查走访、实地核查,对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登记,并积极拓展数据来源,使监管数据库不断充实、完善,为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查处提供了一个较为详实的数据平台。2014年,该局共完成3000余条网络经济户籍数据比对和核实工作,补充、更新数据4000余条,占现有数据库总量的35%。同时,该局在近年来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实践的基础上,针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的不同特点,定制不同的搜索规则,开展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搜索发掘案源线索。以江都区小纪镇为例,当地体育用品产业发达,其属地分局通过对“理疗、治疗、疗效”等关键字的搜索,发现辖内10家体育用品网络经营店铺企业存在“在商品功能描述过程中,故意夸大商品的性能”的违法行为,迅速予以立案查处,有力净化了该镇体育用品特色产业市场。
  二是集成+固化,解决“操作难”问题。该局整合视频录制、网页截图、公证云网页存证、哈希值固定、IP追踪、授时确认等日常传统电子证据采集的多种手段,研发制作“网络案件取证助手”软件。该软件通过程序将取证各细节点进行固化,充分保证了应取尽取,并通过各个功能的相互映证,形成科学完整的证据链。对照软件内容,该局量身编写了《网络案件取证助手用户使用手册》,从软件安装入手,逐一解读12项具体操作步骤。执法人员只需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按照顺序对软件功能按钮点击操作,便可“傻瓜式”完成科学、合理的网络案件取证工作,有效解决了目前电子数据取证过程中遇到的取证手段有限、证据效力不高等问题,并且大幅降低了用于支付高昂公证费用的办案成本。
  三是协调+追踪,解决“落地难”问题。网络交易行为大多遵循“下单—物流—收货”这一基本模式,该局从前两个节点入手进行有益尝试。一方面,锁定交易信息,查证经营主体。对一般网站经营者,通过浏览网站模块与经济户口登记资料比对或者域名查询、工信部ICP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查证等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对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经营的网店,借助苏浙沪工商部门监管协作机制,致函属地局向网站官方索取当事人的身份认证信息。另一方面,锁定物流快递,追踪经营住所。鉴于网店发货普遍采取物流快递企业上门揽件的方式,该局借助配送人员对经营者仓库地址信息掌握详实这一优势,直击涉嫌违法违规商品的库存现场,为案值的准确评估和案件的合理定性提供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