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多举措加强节日党风廉政建设

31.12.2015  16:32

盐城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的规定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抓好节前教育。 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局党委和各支部分别开展学习,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知识测试。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 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市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十个严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勤俭文明过节。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政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四是成立联合检查组明察暗访。 会同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成立局机关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局司法行政网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边纠边犯的违规典型坚决查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