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发力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

22.02.2017  23:41


  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今年,南京市工商局在去年自主开发“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力求高效便捷,进一步改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完善和推进五项措施,努力提高名称登记效率,当好服务创业创新的“店小二”。
  一是制定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登记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列出在企业名称中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规则并依法予以公示,为申请人申报企业名称提供指引。
  二是建立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开放企业名称库。登记机关建立并开放包含在业、注销、吊销的全部企业名称的查询比对系统,供申请人检索、查询、比对。登记机关依据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制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的比对标准,申请人可登陆该系统查询、比对拟申报的名称是否可用。
  三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请人在申报企业名称之前,自行登陆企业名称名称查询比对系统查询、比对,参照系统查询、比对的结果及提示信息,区分不同情形通向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四是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居间裁决机构,便捷高效地处理名称争议。争议方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名称纠错制度。对于裁决和司法判决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建立有效的纠错制度,确保企业名称登记的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