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局加强春节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11.02.2015  19:16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张家港工商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严把“三关”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规定》有关要求,告知烟花爆竹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及时向安监部门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同时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行为监管,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如不改正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严把检查关。组织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市场上烟花爆竹的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严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备案制度,要求其把好进货渠道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索票索证义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进货发票。
  三是严把宣传关。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安全储存等知识,引导督促经营户遵纪守法,严格按安全要求经营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媒体宣传、走访巡查、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依法正确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积极抵制安全超标和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