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住建局力推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07.04.2016  15:56
 

  为加强建筑领域用工管理,规范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及时调处各类拖欠矛盾纠纷,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该县建筑市场秩序,沭阳县住建局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行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该局要求各企业设置“劳资科”等职能科室,配备专职劳资负责人,建立健全“劳资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劳动用工检查、教育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企业在每个项目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劳资员,负责项目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该局规定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用于发放建筑从业人员工资的专业账户,未设立专用账户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企业依法与建筑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宿迁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然后申领“信息卡”,并向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所在的银行申领“工资卡”,发放给建筑从业人员本人。建筑从业人员凭信息卡进入工地。

  该局要求用工企业通过工资卡直接发放给每位建筑从业人员。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后转发。

  下阶段,该局将通过建筑市场信用综合检查、日常巡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监督检查企业信息化管理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考评。(沭阳县住建局:曹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