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局“三步走”抓实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21.07.2016  23:45


  今年以来,连云港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和上级局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监测计划,延伸监测触角,规范监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迄今开展商品质量监测81个批次,涉及儿童推车、儿童玩具、燃气灶具、床上用品、铝型材、冰箱等领域,办理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7件。
  一是突出重点,确定计划目标。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在广泛征求各基层分局意见的基础上,该局以消费者投诉较多、存在问题较突出的商品及农村乡镇为重点,上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不论是上级交办的商品监测任务,还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等进行的抽样送检,在抽样前,都认真分析每次抽检商品的分布情况和辖区实际,做好充分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既节约了有限资源,又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精心组织,有序实施监测。为确保监测工作切实、公正、合理、准确,在上级商品监测任务下达后,该局对拟监测商品的网点分布、商品库存进行细致的排查,确定监测对象,预留备检主体,做到工作有的放矢。每次商品抽检活动,县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人员全程参与,做好组织、协调、把关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了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在商品监测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依法开展监测工作。
  三是规范操作,强化后续处理。在检测结果出来后,该局及时做好检测报告送达工作。在复检期内,对涉嫌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及时将有关监测信息通报给辖区内的商贸流通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监测信息公布后不主动整改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对监测出的质量不合格商品,现场查封所有同批次商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组织力量追根溯源,开展市场清查,防止进入消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