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宗局“三个强化”夯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基础

21.10.2016  01:37

一是加强教职人员教育引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行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人才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培训、送学、引进与南通大学联合办学等形式不断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南通市宗教人才库,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宗教人才梯队。在全市宗教界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每月召开宗教界人士学习例会,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敏感时节开展“同心同行”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激发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热情,筑牢场所管理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场所活动,不断提升宗教场所法治水平。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免费发放宗教政策宣传材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协同市司法局,组织1200多名执业律师进场所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共同推动全市各地建立宗教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挂牌服务,推动了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推进场所民主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寺(观、堂)务委员会民主管理班子,积极发挥班子民主管理作用,推动寺(观、堂)务委员会工作常态化、议事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指导场所完善管理制度,将制度上墙公布,汇编成册,严格督促执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还突出加强场所班子考核考评,把党政机关考评中的述职、民主测评两项程序引入宗教场所负责人考评中来,增强了考核的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有效地推动了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