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局“三个强化”严格烟花爆竹监管

19.02.2016  19:59


  春节期间,苏州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采取“三个强化”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对内,通过短信平台、公务邮件、QQ工作群等渠道,将通告发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确保人人知晓、自觉遵守。对外,印刷通告4万份,由分局组织监管人员、个体协会向个体门店、各集贸市场及市场内经营户逐户发放,并借助集贸市场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滚动播放禁放通告,做到处处微教育、时时微提醒,提高禁放知晓率和覆盖面;同时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安全存储等知识,引导督促经营户遵纪守法,严格按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城区一律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在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加强源头监管的基础上,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对流通领域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组织监管人员对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理和检查,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处,不留死角;向烟花爆竹经营户发放通告并签订承诺书,建立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台帐,对库存的烟花爆竹数量、货值、进货价格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分局监管人员对市场上烟花爆竹的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查处;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设立烟花爆竹禁放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市民投诉举报的线索,及时转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内,与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分局分局长层层签订责任书,在自身遵守好禁放规定的同时,管好本科室、本单位干部职工,将落实禁放规定情况与个人、单位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外,与城区各集贸市场、个体门店等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将落实禁放规定情况与星级市场、文明市场、平安市场、星级文明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