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获刑7个月 当庭忏悔“如此丢脸太不值当”

01.03.2015  11:15
尹相杰昨日接受审讯。

  南都讯记者麻乐 昨日上午9点,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尹相杰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于是否上诉,尹相杰表示“回去考虑”。

   尹相杰当庭忏悔“给大家丢脸

  出庭的尹相杰神情平静,央视新闻报道称,尹相杰家人并未现身旁听,只有自称是其朋友的五人到场,48个旁听席中有三分之二是媒体记者。

  尹相杰当庭忏悔:“我感到深深的悔过。我起到了不好的影响,今后一定要改正这些错误……自从登上舞台以来,是观众朋友的爱在养育着我,到今天我不仅没有报答大家,又做出了给大家丢脸的事,心里觉得特别悔过,今后我应该加倍努力,用全部的爱和能力为大家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我想跟大家说: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这样的事情丢这么大的脸,我觉得太不值当了。

   “非法持较大量毒品”构成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相杰于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在其住所查获毒品15份。经鉴定,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13.93g、氯胺酮(K粉)净重0 .04g、大麻净重1.02g。上述毒品均被收缴。尹相杰被提起公诉,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认为,尹相杰系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主观违法藏毒,数量较大,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尹相杰的辩护人表示,尹相杰供述了毒品来源,协助办案机关抓获肖某,是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刑处罚。同时尹相杰属初犯、偶犯,无其他前科劣迹。尹相杰自愿认罪积极悔罪,态度良好。

  综合上述意见,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尹相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故本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辩护人所提的被告人尹相杰具有立功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尹相杰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系行政违法人员,而非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立功条件,因此,对该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量刑时酌情考虑。

  涉毒案前,尹相杰活跃在中央三套的舞台上,是毕福剑主持的“七天乐”系列节目常客。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