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02.12.2015  16:42


 

  近年来,海门市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加大对农村贫困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改变了由原来的向贫困家庭发放救济金、慰问金为主的扶持方式,转为通过技术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家庭自食其力。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各类技术培训班6期,安置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就业人数57名。

  二是实现零散型向项目型转变。由过去家庭种养殖为主的扶持向规模化扶持转变,通过因势利导,从资金、技术、原料等方面扶持,先后培育了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种养殖基地,且效益显著。

  三是实现低档型向品牌型转变。海门市共有8个少数民族扶贫基地。以前,多数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佳。近年来,积极打造品牌战略,扶持余东镇富民村五家砂食品生产企业与上海知名品牌联姻,先后拨付专项扶贫经费30多万元,用于扩大企业规模。该企业由少数民族同胞参与管理,现已安置8名少数民族同胞在企业工作。

  四是实现单一型向社会型转变。由过去的民宗部门为主体的单一型向社会型转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将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列入区、镇、村(街)综合考评内容,形成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参与的强大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