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粮食部门加强等外小麦收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6.06.2016  22:47


  6月15日,南京市粮食局召开紧急会议,专门部署2016年产等外小麦收储工作。会后,各参会单位都行动起来,纷纷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具体执行计划、走访具体收购网点等多种方式,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但有些地方也发生了种粮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因不明政策而投诉举报增多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2016年产等外小麦收储执行方案》(宁粮储[2016]36号)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南京市要求各区局监督检查部门进一步梳理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检查会议精神和执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是否到位。以各类投诉情况的发生为警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与本地种粮大户及农户的沟通交流、宣传解释工作,并仔细排查疏漏情况,避免再发生因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而出现的投诉现象。
  二是检查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突出畅通。进一步明确电话投诉、实名举报等投诉方式,确保老百姓发现问题后能及时有效进行投诉。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诉机制,通过专人值班、耐心解释等方式,加大对投诉行为的受理、分析和关注,在接受投诉的同时,尽可能避免无效投诉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部门要主动监督、跟进检查,通过全面检查、随机抽查、上门调查、电话询问等检查方式,保证各收购企业网点执行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市局也将运用“双随机”方式,适时展开督查。
  四是继续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强化小麦质量安全监测评估,统筹检测力量,落实检测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完成好小麦质量分析预测的各项突击性任务。在执行好等外粮收购政策严防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同时,也要按照苏粮检(2016)7号文的要求,检查、指导收储企业,通过探索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和种粮大户提供粮食整理、烘干服务,帮助农民对超标小麦呕吐毒素进行物理及技术降解等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实现既达到国家收购质量标准,又有效提升了农民增收,实现“双赢”。各单位还要切实加强对接污染小麦收购处置的监管,严防呕吐毒素超标小麦流入口粮市场。(南京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