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条例宣传进乡镇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05.08.2016  13:41

图为西来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向食品小摊贩发放宣传资料。

 

今后,食品摊贩要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摊位明显位置要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港城分局、西来镇食安办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西来镇街边10多家售卖煎饼、凉皮、凉面等食品的摊贩,发放《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并向他们讲解条例具体内容。

 

信息公示卡要到哪里办?”“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如果没有按规定公示证件会被处罚吗?”“未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将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对食品摊贩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解答。在张德兴酱菜坊,工作人员向酱菜坊负责人介绍了条例对小作坊生产加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如今,走在西来镇的大街上,“两小”条例的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商场、医院、超市、集贸市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条例》内容。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宣传贯彻‘两小’条例,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科普宣传站和商场、集贸市场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条例》宣传口号,及时将《条例》新内容、新制度、新要求向社会公众宣讲,全面营造立体化“大宣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