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监管"小官"成了"硕鼠" 如皋检察:财务制度不健全

04.08.2015  12:15
 

  2011年以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正科级以下干部贪腐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共有22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5人,案值最大的1400余万元。这种“小官大贪”现象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

   “两不管”,让小乡官“如鱼得水

  张晓如(化名),高中文化,某乡镇社保干部,领导眼中的“老实人”,背地里却干着不老实的非法勾当。自1997年开始,张晓如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军人优抚政策条件的人员办理军人优抚补助金虚假手续,之后将补助金占为己有。检察机关查明,自2005年6月至2013年2月,张晓如利用负责某乡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社会保险基金共计200余万元。张晓如被调查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说:“我侵吞这些钱当时就没想过要还,我原以为事情是我一个人办的,不会有人知道。现在我想还也还不上了,因为这个‘洞’实在是太大了。

  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张晓如长期作案不被发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有关乡镇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镇社保所缺少应有的严格审计与及时监督,致使其严重的问题长时间不被发现。另外,镇社保所人员行政上归镇管,业务上却由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这样的机制造成了镇政府只管人、不管业务,上级部门只管业务不管人的状况,使得对镇社保所人员和业务常处于表面“两管”、实际“两不管”的状态。管理和监督难以到位,使得像张晓如这样的“小官”能在“两不管”状态下“如鱼得水”,违法犯罪。

   零监督,让小会计“大显身手

  曾任如皋市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账户现金会计的丁小强(化名),是领导眼中精通财务的“勤快小伙”。实际上,他早就瞄准了代管账户中的巨额资金,其欺上瞒下、步步为营地独揽代管账户财政大权后,便大肆攫取账户资金,一发不可收拾。丁小强在检察机关对其提审期间多次供称:“像我这样的职务,挪用这么大的数额,在如皋也算是破纪录了。”据丁小强交代,他先后45次共挪用公款1450余万元,其中最多的一个月挪用了40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上下级之间单向监督不力是导致该案发生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上级部门虽也检查但多流于形式,未起到有效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的权力畏惧,致使这个镇的村级经管员要求与丁小强对账时,往往遭遇丁小强的再三推阻或者敷衍塞责,最后总是以不了了之告终。在上级监督不力、下级不敢监督的状况下,最终导致镇代管资金实际处于“零监管”状态。本应存在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代管账户资金安全风险完全由一人掌控,资金安全保障彻底“决堤”。

  账混乱,让小村官“有机可乘

  今年52岁的赵军(化名)曾是如皋市某街道的一名村经管员。他利用协助政府管理、保管、发放这个村的海阳南路南延用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职务之便,两次挪用其经手的征收、征用补偿费用共计114万余元,分别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和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赵军交代说:“这笔钱存放在我个人银行账户上,其他人也不清楚我有没有挪用这笔钱。

  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虽有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但形同虚设,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真正落到实处。据调查,有的乡镇、村干部有章不循,规避、变通、钻制度空子现象严重,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账目设置不规范。虽然目前如皋市已经实现了村集体资金由街道代管的机制,但在财政资金下拨到村集体的管理、发放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村里的财务管理人员存在将政府下拨资金挪作私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