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课“苏州风格”初显

07.01.2016  14:05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必修课程,在小学3-6年级、初中、高中开设。经过十多年的课程实践探索,苏州市在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活动指导、课程管理策略和师资专业培训等方面形成了典型经验,课程实施的“苏州风格”初步彰显,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认可。为了进一步推进苏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面实施和规范指导,苏州教育部门制定了《关于苏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昨日,苏州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推进会在立达中学举行。

  《意见》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素质教育的亮点课程,是一门活动课程、经验课程,强调超越学科中心,从学生的直接经验出发,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调学生亲身参与并经历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超越了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的课堂教学时空限制,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关于课程目标,《江苏省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试行) 》从“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知识目标”(Q8项)、“能力目标”(N8项)和“方法目标”(F3项)三个维度分年段具体解读,共计19项。“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知识目标”共计8项:珍视自我、融入集体、善于学习、热衷探究、热爱生活、保护自然、服务社会、国际理解。“能力目标”共计8项: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规划能力、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反思与自我管理能力。“方法目标”共计3项: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验法。

  《意见》规范了保障研究性学习的课表课时,每周1-2课时;务实做好高中学段的学分管理,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梯度培养教学指导的教师队伍。立足学校基础,着力培养以专带兼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队伍,在专业背景、年龄教龄、爱好特长等方面全面布局,形成梯队。3年内,各校至少培养2名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指导教师,建立包含5名及以上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为主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定期开展课程教学的业务研修,全面畅通教师发展的专业通道,追踪落实质、量并行的成果评定,充分落实课程管理的基本保障等。

  据介绍,综合实践课种类可以包括劳技、信息技术、社会实践服务等,目的是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明白研究性学习的方法,“获得有成就感、快乐的学习体验”。多年的探索形成了学习内容来自生活,学习模式“做中学”+“学中做”的苏州风格。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