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专项检查工作
11.01.2017 20:3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强化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饮水卫生安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鼓励食堂实施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建设。三是严格许可管理,加强监督抽检。全面掌握学校食堂办证情况,防止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强化对食堂改造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四是密切部门合作,严查违法行为。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加强部门间会商协调,妥善解决学生家庭托餐、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和流动摊贩的安全监管问题。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徐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01.201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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