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小学两老师租房办班补课被处理

07.11.2016  16:37

  有偿家教,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是各级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格禁止行为,然而总有一些抱着侥幸心理的老师在私下偷偷搞小动作。日前,连云港赣榆区教育局通报了一起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两名顶风违纪的老师被调离原学校并被扣罚一年的绩效工资。

  11月4日,赣榆区教育局向全区学校等相关单位通报了该区查处的一起教师违反规定,私自办班补课行为,被通报的两名涉事老师分别为赣榆区青口中心小学的教师刘小满和王龙江。

  通报称:刘小满,二(10)班语文教师、班主任;王龙江,二(10)班数学老师。两位教师自 2016年9月13日开始,将其任教班级13名学生,利用每周周二至周五下午放学后一小时及周六上午,在青口中心小学东租用房子进行办班补课活动。9月底,在全区开展治理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时,两位教师停止办班补课。2016年11月1日,两位教师再次组织学生补课,到11月2日调查时暂未收费。该校完小校长李某、年级主任韦某对教师办班补课的检查力度不够,巡查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教师的办班补课行为。

  通报决定,上述两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上级有关规定,为严肃纪律,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根据相关规定,对青口中心小学、刘小满、王龙江等作如下处理:1、对青口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2、责成青口中心小学对完小校长李勇、年级主任韦有成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3、将刘小满、王龙江两位教师调离原学校;当年年度考核降一格次,扣除 2016 年度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资格;4、对刘小满、王龙江、李勇、韦有成在全区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赣榆区教育局表示,对此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查处,是该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全区各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充分运用违规案例的警示作用,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令行禁止。希望各学校从严要求,加强管理,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对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继续进行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