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当修剪树木 被开9万元罚单

11.07.2018  20:38

  小区内的树木,物业或者业主是否可以随意修剪砍伐?日前,栖霞区某小区就用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所有人:不可以。据了解,栖霞城管近期查处了一起擅自修剪砍伐树木的案件,开出了近9万元的罚单。

  今年3月7日,迈皋桥街道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小区内有毁绿情况,3月8日城管队员至现场调查发现小区内多棵香樟树被破坏性修剪,经调查取证,原来是1月4日暴雪导致该小区内部分香樟树树冠断裂、断枝,小区物业对香樟树进行修剪,为期约1周时间。经现场勘查涉案树木共有131株,每株被修剪直径均在16-20厘米之间,现场物业公司未能提供任何审批手续,也未向区城管局补充提供任何申请审批的相关材料,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擅自修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

  后经栖霞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定损认定每株定损单价687元,共计定损损失费89997元。鉴于该案涉案树木较多,共计131株,树冠以上全部砍伐,明显超出日常修剪范围,且调查期间中队多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造成负面影响较大,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小区物业处以损失费两倍罚款,共计179994元。

  栖霞区城管局于5月16日对物业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物业对处罚结果不认同并提出听证要求,区城管局于5月31日在迈皋桥城管中队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经过听证会讨论后认定物业擅自修剪树木,确有过错,但主观上有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并非营利行为,且确实达到了防灾减损的效果,被修剪的树木亦没有出现死亡情况,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可以从轻处罚,按损坏树木定损额的1倍予以处罚,即89997元。区城管局于6月21日对物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物业于近日完成罚款,本案结案。

  通过该案例,城管部门友情提醒广大市民,城市中的树木无论属于谁,都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如要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

  通讯员 朱薇洁 朱雯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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