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08.04.2015  11:38

 

为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我省将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制度。全省将选聘30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为旅游部门推动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加快“畅游江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谋划策。

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自助游、自驾游爆发式增长,旅游日益呈现面宽、点多、分散等特点。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单纯靠行政管理手段和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方式,已经远远不够。按照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我省旅游管理部门将从各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人员中选聘300名社会监督员。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主要工作是明察暗访,依据旅游相关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招揽旅游者、倒卖门票,以及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否健康、安全、卫生,旅游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运营问题等方面进行监督。此外,监督员还将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质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