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14.07.2016  14:13

  本报讯(记者 姜军)昨日,记者从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制定出台《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修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今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按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坚持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职能和积极推进行政监督工作。据介绍,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相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和律师组成6个督查组对13个设区的市和16个省级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同时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强调,要围绕《纲要》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强化推动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做实。省政府已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下半年,省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对省级机关和各市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部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据悉,省政府法制办还与省编办共同牵头,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巩固深化前期试点成果基础上,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选择常熟市在全国率先探索镇域范围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经过试点,常熟市已初步形成了“四个一”(即集中权力形成一个执法主体、整合力量打造一支执法队伍、开发软件构建一个执法平台、明晰责任创建一套执法规范)的运作模式。

原标题: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