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检察坚持“三个三”促进司法规范化

30.10.2017  09:28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将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启动早,措施实,要求严,效果好。

  提高“三实”意识,加强组织化推动。求实。召开党组会4次,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组一号工程来抓。召开院务会4次、工作推进会3次,传达上级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要求。务实。制定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整体的统筹、协调和推进。

  建立“三查”机制,实现全面化排查。部门自查,自我提高。要求承办人逐项对照排查,促进自查自纠。部门互查,共同提高。通过提前介入、审查案卷等方式,加强内部各部门监督制约。定期督查,形成合力。案管部门每月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编发督查通报31期,督促整改问题44项。

  推动“三个”结合,务求最大化效果。与队伍建设结合,积极派员参加各类培训,组织理论研讨会、学社沙龙、检校共建、案例分析会等活动,着力培塑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精于办案的检察官队伍。与作风建设结合,定期对办公办案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督察,并以《检务督察通报》的形式督促整改提高。与效能建设结合,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作用,通过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运转实现办案活动网上监管、办案质量网上考核,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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