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驾干部要“跟踪管理”

14.04.2015  12:33

  本报13日报道,如皋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了该市3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党政纪处理的情况,通报要求该市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法纪观念,认清酒后驾车的危害,摒弃“自认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和“出事能够摆平”的特权思想。

  如皋市纪委的这一举措,体现的是党纪应该严于国法。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每一个驾车的普通公民都应该守法,对酒驾的党员干部除了按照国法予以处罚外,纪委进行追加党纪处罚,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必要警示。

  因为党员干部掌握的权力大,对干部的品德操守要求也应该高于普通民众。除了通报,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酒驾的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认真查一查,是否有经常去豪华会所吃喝玩乐的习惯?是否有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的行为?另外,对于那些法治意识淡薄、自律能力差的干部,要对其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管。从严管理干部,纪律要挺立在前面,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爱护和负责的表现。宋玉成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