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止于“提醒”

15.05.2015  02:56

  原标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止于“提醒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提示:抽检发现,部分“辣条”产品存在多宗问题,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勿过量食用”。

  其实,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也曾针对消费者做过多次提醒,比如:养生类电视节目“枫叶正红”以养生讲座之名,变相发布虚假广告并夸大产品功效,请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其推销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不要购买在地方电视台和互联网上反复播出的“减大肚子汤”类的产品,不要盲目相信其夸张的虚假宣传,以免给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失;不要购买无中文标识标签进口的“肯迪醒”饮料;不要购买“吸血鬼”饮料;等等。

  人,有时是很难抵御诱惑的,尤其是当一款产品光鲜靓丽、时尚潮流又能引发猎奇心理时,当一种消费行为能直冲心底最弱之处时。但若这样的产品或行为是违规或于人体健康有害的,这时来自国家行政机构的提示就不仅及时,而且充满人文关爱。

  但这就够了吗?不,远远不够,因为国家行政机关不是仅为提示性工作而存在的!

  “枫叶正红”的前身是“健康365”,其被停播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下发的特急文件,同时被停播的还有“杏林好养生”。而仅仅一个月后,“健康365”便更名为“枫叶正红”,“杏林好养生”则更名为“朝花夕拾”。4个月后,“枫叶正红”再被点名。其实,这几档节目从形式到内涵都高度一致。时下,虽然看不到上述几个栏目的名字了,但节目中的几位“专家”却依然在不同的栏目——有的栏目甚至给人公益的感觉——中仍然推销着他们在被停播节目中的产品。为什么这样的节目“停不下来”?为什么他们敢“不停下来”?

  “肯迪醒”是韩国的一种饮料,没有中文标识标签和说明书,夸大宣传,甚至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批,来源不清。那么,它到底是怎么进入国内的呢?

  包装如医疗血袋一般的“吸血鬼”饮料是典型的“三无”产品,虽然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但是不是真的令行禁止了?有没有“改头换面”的?

  即便是合法的保健食品,按照国家规定也不得宣传功效,但多款“卫食健字”的“减大肚子汤”产品却大谈特谈降脂减肥。监管部门在提醒消费者时通报已对上述产品和企业涉嫌的违法违法行为“正在依法查处”。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些“著名专家”还在电视屏幕上推销着减大肚子汤?

  同样,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零食”的辣条,如果不是记者发现并曝光,有谁知道美味的辣条“脏得不得了”?如果只提示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遇到问题辣条切勿购买”,那不是把鉴别食品真伪好坏的责任推给消费者了吗?

  2013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作为备受期待的食药安全“大部制”,建立信息直报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都包含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10项“主要职责”中,而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等,更是其内设机构的专属职能。因此,无论从部制职责还是机构职能而言,提示性工作只是工作中的一个内容,上述的诸多“?”应该对消费者有个交代!

  所以,对上述三无产品、违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一禁了之”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不要购买”的提示也不是食药监总局尽职尽责的全部表现。就好比说,平坦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陷阱,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应该只是在陷阱旁边插个牌子,提醒来往行人避免陷落。而应该是在插牌子的同时即开始调查陷阱出现的原因,是天灾还是人祸?是天灾立即补救,是人祸要一查到底,揪出始作俑者并绳之以法,警示和杜绝人为陷阱的再次出现。这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行政部门最应该也最必须做的工作。

  原标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止于“提醒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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