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院:检察长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提出要求

27.07.2015  12:5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建邺区院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近日,该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干警共同研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侦查监督、公诉工作,葛冰检察长就贯彻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刑检干警人人有思考、人人有探索。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意义和价值,让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扎根于心。强化庭前证据审查,细化非法证据认定标准、启动程序及调查方式,及时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二是工作机制及时跟上。要全面认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刑检工作的影响,要善于化挑战为机遇,研究制定新的工作机制,以适应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三是理顺侦、诉、审关系。要改变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重新审视并理顺侦、诉、审关系,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配合,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对发现的办案程序不规范、违反刑事办案规定等问题,及时跟踪监督并予以纠正,严防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