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密织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
6月29日下午,骄阳似火,35岁的司慧(化名)办完劳动仲裁申请手续,急匆匆赶去上班。去年,凭着熟练的缝纫手艺,来自河南商丘的她在海安一家家具厂做沙发套,每月保底工资8000元,可到年底发工钱时,老板一直拖欠,吵过几次,她才拿到4000元。半年过去了,剩下的6000元怎么也要不到。
6月28日,她来到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殷玮办案。殷玮收到指派通知后,当天就为司慧办理代理手续。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连续两年,我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更大力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援助最需要援助的人
沭阳县51岁的邱云(化名)拿起木工锉子,计划在家门口重操旧业。而在一年前,他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警方抓获。“为这事,我逃了20年,常常在半夜泪流满面。我是无辜的,法律援助给了我新生。”邱云无比感慨地对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说。
21年前,邱云遭同村3个青年围殴,身体多处受重伤。当他奋起反击时,刺伤对方,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援助律师徐海波在仔细查证后确认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经与公安、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邱云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援助,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民生工程。这几年,我省法律援助案件总量逐年攀升,2018年9.8万件,2019年破10万件,去年更是达到11.1万件,帮助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9亿元。截至目前,全省今年办理此类案件5.8万件。
法律援助,援助了哪些人?以去年办理的案件为例,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受援最多,涉及他们的共有65462件法律援助案件,占民事案件的84.2%,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4亿元。
“法律援助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解决最急迫的问题,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
一张清单管起“关键小事”
法律援助关乎最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以往,受援人必须满足困难人群、特殊事项两方面的约束条件。如今,这“两把锁”正在逐步打开,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法律援助送来的服务。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我省不断调低法律援助门槛,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同时取消事项范围限制。对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将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援助力度,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拓展到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也在逐步放宽,目前全省有11个设区市将标准调整至最低工资,还有两市也将于近期进行调整。”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芦学林介绍。
最近,苏州、南通、盐城、镇江、泰州以及宜兴、扬中等地引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凡符合条件的人来求助,涉及清单以外的都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试点以来,我省增加此类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其中不少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关键小事”。
张家港列出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质权纠纷、拍卖合同纠纷等不予法律援助的26种事项范围,对清单外的事项依法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10月,陈某驾驶电动车与彭某发生碰撞,受伤严重,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格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静办理此案,法院判决彭某赔偿58万余元,但执行时发现彭某已通过离婚诉讼转移财产。当执行陷入僵局时,宋静依据“负面清单”规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再次为陈某提供援助。经过长达半年的诉讼,法院撤销彭某财产分配。“正在为受援人申请恢复执行,我们将维权到底。”宋静说。
顾问式服务覆盖全省
5月29日,泗阳县李口镇农李村村民葛军(化名)的户口本上“已婚”两字终于拿掉了。村里法律顾问黄蕊蕊在走访中了解到,葛军妻子多年前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葛军因此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经泗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黄蕊蕊为葛军提供法律援助,去民政局查询档案,确认其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很快解决了困扰葛军多年的难题。
基层、农村最需要法律援助,却往往又是服务最难抵达的地方。“以前办法援是窗口等人,现在是下去找人,发现需求后快速响应,做到当日受理案件、当日指派律师。”芦学林告诉记者,针对不同群体法律需求,他们逐一制定精准帮扶方案,提供顾问式法律服务,建立第一时间受理、办结、反馈的闭环法律援助机制。下一步,还将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因灾致贫返贫人口法律需求动态调查,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快速响应的背后,是一张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截至去年底,全省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共有1.2万多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2.15万多个村居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通过面对面、屏对屏,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法律援助扶危救困,我省正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积极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比如,在援助中对于符合社会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援助对象,积极转介相关部门协同救助,帮助落实后续帮扶措施。”芦学林说。(倪方方)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