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扩大儿童寄养范围 30名孤残儿童找到“新家”

03.12.2014  00:12

  中国江苏网12月2日讯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3年制定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规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对寄养家庭也有较高要求,突出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昨天,从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锡城已有30名孤残儿童在家庭中寄养,其身心发展状况与在机构相比,有了更大的进步。

   有三户人家各收留2名孤残儿童

  “真羡慕他们,就像一家人呢”,昨天走进锦阳村老吴的家,有邻居就羡慕地围过来说着寄养孩子的情况。今年60岁的老吴一家收留了2名孤残男童菜菜和定定,分别为11岁和12岁,定定有智力方面的缺陷,菜菜则是个经手术后的兔唇儿。

  老吴说,他们先接手寄养的是定定,一段时间后,听说还可以寄养一个孩子,他又动心了。他的老伴和女儿都觉得两个孩子生活在一起,可以有个伴。菜菜嘴不好,吃东西要用舌头卷,排骨之类的啃不动,老伴就动手做百叶包,还给他准备松软的肉松等易食的饭菜,保证孩子的营养。

  其实一开始,老吴也有不习惯,菜菜每天晚上要用头撞床才能入睡,晚上要起夜好几次,比较烦人。但一家人慢慢适应了孩子的节奏,现在感觉好多了。

  两个孩子接手已有半年时间,再加上老吴自己13岁的孙女,家里热闹得不行。每天一回家,老吴都会听到孩子们“爷爷”长、“爷爷”短的叫声。“家里有3个宝贝,下午一起在村头的广场玩,可开心了”,老吴说,孩子们年龄相仿,也特别玩得来。

  从儿童福利院了解到,今年4月份以来已有30个孩子实施家庭寄养。原有的办法,每个家庭可寄养不超过3个孩子。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则规定,每个家庭最多可接收2名孩子,锡城已有3户家庭选择同时寄养两个孩子。

   有专业特长的寄养家庭仍然偏少

  “陆老师是要接我们回福利院吗?不想回去啊”,上个周六晚上,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陆晓红到太湖花园小区去看望寄养在这里的龙龙和欢欢。当时孩子们正在小区里散步,她打电话询问他们的行踪时,两个寄养的孩子特别紧张。据了解,这户寄养家庭里,自家的孩子上高中住校,夫妇俩决定到福利院做点有意义的事,接回了两个孩子。“爸爸是公务员,妈妈是幼儿园老师”,陆晓红表示,夫妇俩素质都非常好,也比较低调。

  其中龙龙已上小学,从9月份寄养以来,成绩明显有了好转。陆晓红说,原本龙龙考试成绩都只有70多分,现在则在80分和90分之上,家校联系本上盖的“笑脸”也多起来了。“上周的感恩节,欢欢忙着折纸,就是不愿给妈妈开门”,妈妈回家就对着自己的母亲大声说了一句话:“您每天给我们做饭,辛苦了”。孩子们不理解,觉得外婆每天都做饭啊,为什么要说“谢谢”。妈妈告诉孩子们,平时这种感恩都是放在心里的,在特别的节日需要表达。陆晓红表示,这种教会孩子感恩等细节,是机构所无法关注到的。

  在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过,目前寄养家庭中,有两位妈妈是幼儿园老师,一位是护士,专业人员仍然偏少。有人分析,这些专技人员本身工作较为繁忙,不一定有时间接手照顾孩子。

   流浪儿被寄养的可能性较小

  从12月1日起,民政部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新规中,包括流浪儿童在内的孩子将以新的方式进入寄养家庭,开始自己的“家庭生活”。在新的家庭寄养规定中要求,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可开展家庭寄养,不过这类儿童无锡还没有被寄养的先例。

  昨天,在无锡市救助管理站的登记簿上看到,10月和11月,这里接手的流浪乞讨儿童仅为5人,年龄都在10岁以上。像14岁的小孟到无锡来打工,最后没钱回河南老家,由派出所的民警将其送到了救助站。这种不愿上学、早早出来打工的孩子占了流浪儿童的大部分,一般都会找到自己的家人。

  该站负责青少年救助的罗海英表示,也有些儿童由于父母离异等原因,在外面流浪了很久,最容易被犯罪团伙所利用,也不肯说自己从何而来。一般来说,这种孩子身上有相当多的问题,无法实行家庭寄养。救助站会想尽各种办法,最终找到到其家人,或由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接收。

  还有一类儿童则是本身有重度的智力或身体残疾,以前就有个外地的重度脑瘫孩子被家长扔到了八士斗山上,孩子一路爬行到了山下,才被路人发现。不过,家长最终还是被找到了。据悉,如果有严重的身体问题,救助站一般会对孩子进行救治,在实在找不到父母的情况下,才会转送儿童福利机构。据悉,儿童福利院这样的孩子有5名,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有问题,无法实施家庭寄养。(文中儿童名字均为化名) (黄孝萍)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