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锻造“专职+兼职”公诉团队

21.01.2016  10:16

  “案多人少”一直是检察机关公诉等业务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在综合部门却有一部分具备办案资格但又缺乏办案经验的年轻干警,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情况,同时,为年轻干警提供更多的办案机会,全面培养年轻干警,2013年,宿迁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非侦监、公诉部门干警办理侦监公诉案件实施意见》。该院公诉处以此为契机,建立了“兼职公诉人”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专职+兼职”的公诉团队。

  “行家里手”全程跟踪指导

  该院公诉处精心挑选5名具有五年以上公诉工作经验的专职公诉人作为办案指导老师,这其中既有谙熟公诉辩论方法的全省十佳公诉人,也有获得多次表彰的大要案办案能手,还有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发表多篇理论文章的专门人才。

  公诉内勤在发布可供“兼职公诉人”办理的具体案件名录后,由干警根据自己工作特点和办案经历,选择可以承办的案件和意向导师,内勤将申请提交导师,并根据案件类型提出分案建议。在分案之后,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指导,指导老师从阅卷、证据审查、提审,到审查报告的制作、汇报、起诉书的制作、出庭等各个环节,规范流程,把控质量。

  实施该诉讼模式以来,共带领青年干警提前参与提审15人次,制作讯问提纲23份,案件讨论汇报10次,制作出庭预案11份近5万余字,作为第二公诉人出庭10次,补充发问8次,补充质证6次,补充公诉意见2次3条,有效保证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实战演练”促进能力提升

  优秀考核庭之外,由公诉处组织的刑事案件专业研讨小组,也是提升广大“兼职公诉人”的重要活动平台。小组成立两年以来,共组织“兼职公诉人”参加公诉疑难案件研讨7件31人次,通过研讨的方式,促进干警对刑法基础理论的深入学习与思考。

  “兼职公诉人”积极参加公诉条线组织的公诉业务对抗赛,观摩全省第六届公诉业务竞赛,促动青年干警自我加压,主动复制由全省十佳公诉人刘李鹏制作的公诉辩论课件,保持学习的动力,发挥岗位练兵优势,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四项机制”保证案件质量

  见习沟通配合机制,保障见习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导师负责机制,层层把关案件质量,案件退查、提起公诉、出庭等各环节均经过集体讨论后由导师负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促进矛盾化解。案后总结评查机制延伸公诉工作“触角”。

  “案多人少是现实情况,但这也给了其他部门青年干警锻炼机会,通过到公诉部门见习办案,提升办案能力,这也有利于我们检察机关可以不断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过硬的优秀团队。”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