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考核大气治理成效 考核得分按40%权重计入年终成绩

10.08.2015  17:43

  宿迁市大气办近日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分别对10县区和16个市直牵头部门今年上半年八大工程45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考核得分按40%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扣分上不封顶。

  据悉,宿迁市委、市政府将大气质量提升工程列入今年市政府3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设立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由宿迁市长担任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总指挥,并配套出台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和问责办法,建立月例会工作制度,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宿迁市已经基本形成县区联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目前完成了15个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0项废气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燃煤锅炉整治完成率近60%。

  同时,对145个工地扬尘管控实行挂牌警示,每半月进行轮换更新。开展易扬尘货物运输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淘汰4601辆机动车。查处各类大气违法违规案件7809件,罚款736.31万元,对两起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大气案例实行了行政问责。

  ( 李苑 周家军 王世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