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老人起诉市政府违法强拆 胜诉多年难获赔偿

10.06.2015  23:08

  中新江苏网南京6月10日电 (刘林)9日下午,王庆武老人指着位于宿迁市洪泽湖路南侧,一个名为金鹰国际花园项目的工地告诉记者,此处就是他被拆房屋的原址。

  2010年12月1日,王庆武老人位于宿迁市古城街道的房产在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在维权过程中,本次拆迁的诸多违规陆续被揭开:评估报告造假,房产证在建设局的存根遭到篡改。随后,老人分别起诉宿迁市建设局及市政府,并均胜诉。

  经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估报告书上所加盖的“江苏德道天成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印章与送检的样本印文存在较大差异,不是同一印章所盖。且该评估公司在宿迁的分公司并无评估资质,评估师的签字不是本人所签,评估师本人未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未到过现场。

  鉴于拆迁过程中的诸多违规,2011年1月份,王庆武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宿迁市政府及住建局对该处房产实施行政强拆不合法。

  当年的5月24日,宿迁市中院作出判决,认为宿迁市政府所作的同意对原告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批复因审查把关不严而构成违法,原告王庆武诉讼理由成立。在房子被拆4年后,王庆武老人终于等来了公正的判决。

  “以为法院都判决了,我的补偿马上就能落实了,但是没想到,已经4年了,补偿看起来仍旧遥遥无期。”王庆武黯然,已经76岁的他不知道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拿到赔偿。

  王庆武介绍,目前争议的焦点是房产面积,房产证上载明为700多平方,但老房产证是有出入的,少记录了一层。“现在陷入了僵局,双方都不能说服对方,因为房子已经被拆,最直接的证据已经被销毁,政府认为我狮子大开口,我又觉得对方的赔偿没有诚意。

  宿迁市泗洪人民法院院长耿辉,当时正是他担任该案的审判长。耿院长介绍,当时已经确认系市政府违法,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老人应该接着向市政府申请国家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商定,比如房产证的产权档案,当时的评估报告等等,不能漫天要价。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就此事发表看法,易教授认为,最直接的证据——房产已经被拆除,双方最好能坐下来带着诚意协调,如果互不让步的话僵局难以打破。“如果实在谈不拢,可以找一家双方都认可的评估公司,根据以前的评估报告及房产证等,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