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排名跃居江苏省第三

15.06.2015  20:09

  日前,江苏省信用办公布《关于公布2014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宿迁201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排名跃居全省第三,迈入第一方阵,较2013年上升了4个名次。

  记者从宿迁市信用办获悉,2013年以来,宿迁市强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不到两年时间,初步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形成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探索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据了解,宿迁市于2014年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网两库一平台,即“诚信宿迁”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基本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归集常态化工作机制,信息归集部门达64家,归集数据项达440类,入库数据超过4800万条,初步实现了政务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信息应用。去年下半年,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出台实施《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信用承诺93782次、信用核查报告17168份、第三方信用报告546份、1247次。同时,出台实施了《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对于企业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的行为,分别规定了5项、12项、13项联动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开展,近年来,宿迁市共出台和实施专项制度文件14份、配套性管理制度17份、具体操作性文件超过30份,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快速建设、信息归集的常态化开展、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广应用、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的有效运行等环节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前,宿迁市已具备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并制订了争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计划从2015年至2017年,高标准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宿迁市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宿迁市将围绕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初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部门、市县区互联共享,数据归集覆盖全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广使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行政管理中全面推广,初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联动监管机制,以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初步建立。(洪磊)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