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检律互动实现沟通无隔阂、阅卷无障碍、意见有结果、共建有合力

28.06.2018  09:42

  “市检察院及各县区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在移送证据卷宗同时附电子卷宗光盘一份。”5月16日,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与宿迁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文件中规定。

  去年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通过业务研讨、学术交流、定期座谈等方式,加强与律师沟通交流,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初步实现了沟通无隔阂、阅卷无障碍、意见有结果、共建有合力的目标。

  据了解,2017年以来,宿迁全市两级检察院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7次、检察官律师联席会议1次,征求律师意见建议59条。定期向在检察机关登记过的583名律师发送征求意见短信,通过向律师发放《满意度调查卡》及免邮资信封、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听取收集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答复。组建“检律协作”微信群,适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听取律师建议。

  为方便律师阅卷,宿迁检察从“硬件”建设入手,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置律师接待文明窗口、电子卷宗制作室、律师阅卷室、律师接访室等区域,配备必要的接待设施和办公设备,为律师来访提供便利服务。优化阅卷流程,律师阅卷时,只要提供“三证”(执业证、委托书、代理函),两级院均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2017年,两级院收到律师申请阅卷1214人次,提供阅卷1214次,刻录光盘1315张,提供电子卷宗6262册。

  为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他们通过主动推送案件信息平台、案件监督管理平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等方式,每日推送案件信息。2017年,两级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509条,通过案件主动推送平台推送案件信息2283次,电话告知律师程序性信息292次,微信告知20次,检察机关必须对律师意见进行分析并对是否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在工作文书中予以说明。

  2017年以来,两级院共听取律师意见610件,辩护律师要求听取意见121件,邀请律师参加不捕、不起诉、申诉案件公开听证12次,参加庭前会议11次。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调取证据等申请。2017年,全市两级院共收到申请变更强制措施37件次,经审查同意变更26人,解除强制措施1人;收到调取证据申请1次,检察机关同意并调取证据1份。

  同时,宿迁检察机关还主动扩大律师案件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参与深度和广度。继续推进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申诉案件工作。全市两级院分别与6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引导基层信访由“访”入“”,搭建矛盾化解平台,建立专业律师库供信访人选择。2017年,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申诉案件22件次,共同推动息诉罢访工作。探索开展“一站式”法律援助工作。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指定同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的连续性。2017年,已实施“一站式”援助6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检察人员应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与律师一起在诉讼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共同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表示。(通讯员 孙 晰 臧宏年 记者 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