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村庄布局规划正式实施

29.08.2015  10:23

  近日《宿迁市中心城市村庄布局规划(2014-2030)》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据悉,为进一步引导宿迁市城乡空间结构优化,明确乡村资源投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工作,宿迁市规划局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于2014年8月启动了《宿迁市中心城市村庄布局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村酝酿,乡镇统筹,市县批准”工作程序,经多次征求意见,形成方案,2015年3月《规划》通过省、市专家论证;6月《规划》通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7月《规划》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审查;面向社会公示后,8月市政府正式批准《规划》。

  

  “规划坚持保护自然,传承乡风。在保持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原真性基础上,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民俗,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突出乡村特色,促进文化传承。”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规划》以自然村庄为研究对象,在对上一轮规划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然村庄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情况将自然村庄划分为规划发展村庄(重点村、特色村)和一般村。

  

  据了解,《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2108平方公里,涉及30个乡镇,353个行政村居,2452个自然村庄。通过反复征求村居、乡镇意见,确定规划发展村庄398个(其中重点村353个、特色村45个),一般村2054个(其中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或因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需要整合的一般村870个,其他一般村1184个)。此外,《规划》对重点村、一般村提出分类引导要求,同时也对村庄产业引导、公共设施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