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宿迁曝光8户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

22.09.2015  16:11

  近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文明办、信用办联合举行的2014年度失信企业“黑名单”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对外公布了8户税收违法企业。
  此次宿迁曝光的8户税收违法企业为国税机关报送,分别为宿迁朝僖商贸有限公司、宿迁春欧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嘉业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市祥顺商贸有限公司、泗洪友丰商贸有限公司、泗洪县浙庆木业有限公司、泗洪县浙新木业有限公司、宿迁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宿迁市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宿迁市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人社局、公安局等21个部门,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以此弘扬诚信社会风气,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据悉,失信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其失信行为记录有效期限将长达7年。“黑名单”企业在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行政许可、采购招标、信贷支持、资质管理、环境管理和财政资金补贴等方面,将受到各部门联动惩戒。
  “黑名单”企业在从事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时,将面临高门槛;将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扶持等“好事儿”也将与其无关。除此之外,“黑名单”企业的相关人员还将面临出境限制、不允许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等多种限制措施。
  目前,宿迁市国税局作为该市首批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部门,已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建立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纳税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联动管理。企业欠税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息等信用信息,可定期发送至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此次失信企业“黑名单”公开曝光后,在宿迁企业界引起极大反响。不少企业认为,失信者不仅企业声誉、个人名誉会受损,未来还将因社会各界的联合惩戒而失去商业机会,带来经济损失。随着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今后“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将成为现实。(徐建权 傅冬梅 本报记者 徐云翔 )
  2015年9月22日《中国税务报》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