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首例免费美容强迫交易案宣判

09.06.2015  11:11

  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朱某等5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宿城区法院进行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被告人陈某在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路先后开设2家名为雪姬妮丝、伊人飘香美容店,招募被告人朱某、沈某等人分别担任店长、美容师、导购。美容店在经营期间,由导购以免费美容服务将被害人骗至店内,美容师通过将被害人脸部涂黑谎称有毒素,或将被害人涂成阴阳脸,或在脸部用减肥膏造成过敏假象,恐吓如被害人如不使用店内产品、不接受其服务会导致皮肤红肿、过敏等严重后果,迫使被害人在店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至2014年8月15日,该店共强迫交易14人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对于街头免费美容的推销者,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选择正规、开放的营业场所。遇到死缠烂打的推销者,要及时报警,不要因贪图一时利益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