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曝光台【91期 高清】

05.11.2015  11:45

  中国江苏网11月5日讯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

  以下被执行人已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向全社会公布,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如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社会公众在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27——835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