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政局打造公信低保形成四常态

24.11.2014  13:18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部署安排,结合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宿迁市民政局坚持从严从实履行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职责,细化措施,标本兼治,狠抓落实。 

      一是落实“三项任务”巩固整治成果,形成规范管理常态。以低保办理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率先完成“三项任务”,即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搭建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在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县区自查互评的基础上,9月份,会同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并邀请群众监督员,进村入户随机抽查11个乡镇(街道)、14个村居(社区)、29户低保对象。专门召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进会,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巩固拓展低保办理专项整治成果进行部署安排。邀请有关专家对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进行专题辅导。各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乡镇(街道)民政助理等近两百人参加会议。

      二是“开门问政”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社会监督常态。依托宿迁民政网、民政微博等平台,设立群众“举报台”,建立健全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的长效机制,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2件,全部及时解答和调查处理到位。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效,市电视台连续制作2期反映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题片,在政务时空、晚间新闻等栏目播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9月19日,召开群众监督员、媒体监督员见面会,介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知晓率和公众参与度。11月15日开始,局领导组成督查小组,邀请媒体监督员参与,结合现代民政建设创新工程督查,对各县区低保办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创新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形成“公信低保”常态。围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构建社会大救助格局,认真学习借鉴南京市、阜宁县等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出台了《宿迁市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宿迁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发放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正在调研制定《关于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实行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为构建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长效机制,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切实增强社会救助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将宿豫区作为“救急难”试点,在救助范围及标准、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展开探索,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在面上推广。

      四是破解难题巩固整治成果,形成有人服务常态。围绕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10月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区聘用村居(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试行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每个村居(社区)聘用一名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从工作体系上保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待遇有保障,使社会救助工作的触角在基层村居实现全覆盖,走好联系服务群众和落实惠民政策最后一步路。完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平台,全面推行“一表登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模式,依托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的服务窗口,直接面向群众受理各类救助申请,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以低保办理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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