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林业局认真排查群众举报线索 扎实保护森林资源

08.04.2016  10:26

  4月6日下午,宿迁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全体执法人员冒雨前往湖滨新区祥和社区,排查群众举报的砍伐林木案件线索。
  近日,宿迁市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湖滨新区祥和社区有人无证采伐林木。森林资源管理处迅速与湖滨新区林业局联系,前往现场排查。经过实地踏查,发现采伐林木20余株,为农垦集团因土地流转需要,采伐农田地头的林木,被采伐林木蓄积量约4立方。根据2015年《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通知》规定: “针对我省平原农区林业的特点,林木采伐审批范围做出相应的调整:群众因种植业结构调整、政府、企业或个人以租用农地等形式在耕地上营造的林木,除纳入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和界定为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等特殊情况外,一律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不纳入审批范围。”经过对照林地保护规划,查明该林木属于在耕地上营造的林木且未在林地保护规划内,也不属于省级公益林,不需办理采伐证。市林业局当场立即联系举报人,反馈结果,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信服。
  近年来,宿迁市林业局加强后续监管,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将群众举报作为案件线索,做到“有访必回,有案必查”,有效遏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宿城区森林公安采取每周一次排查、各县林检站加强对非法运输木材排查、各乡镇对重点公益林、林地保护规划内树木情况进行排查登记,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全面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情况。
  下一步,宿迁市林业局将对排查中发现案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处理,严厉打击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资源从事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以及在木材流通领域发现的涉林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