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村务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29.01.2016  13:51

      近年来,宿迁市不断深化村务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继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工办四家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宿迁市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后,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规范提升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六条规定》,其中“三明确、三强化”,明确了村务监督工作,深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全市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村务监督工作相关文件。开发区从区财政拿出部分经费,按照主任500元/月、委员3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通过强化履职考核,激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1461个村(居)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村务监督工作。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