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年内消除“空壳”司法所

22.10.2014  13:31
 

近期,宿迁市着力解决司法所运行中存在的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足、场地建设滞后等问题,确保年内全部消除“空壳所”。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 重点研究司法所基础保障、经费待遇的改革路径及节点安排,确保今年底完成所有改革任务,着力解决沭阳县青伊湖农场,宿豫开发区、化工园区,国开区黄河社区、古楚社区等5个区域没有司法所的问题,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全覆盖。

二是配齐工作人员。 通过公务员招录、内部调剂或选调的方式,加快充实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年底前确保每个基层司法所配备1-2名政法专编人员,5万人以上的乡镇司法所配备2-3名,彻底消灭“空壳所”现象,两年内,彻底解决基层司法所空编问题。加快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动态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保证年底前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达到省定1:15的配备要求。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 明确经费来源,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业务经费和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做好经费核拨工作,县区财政部门将所有基层司法所人员工资津贴、办公经费核拨到县(区)司法局统一考核发放。

四是改善设施装备。 保障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年底前,所有司法所达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室、人民调解室、办公室“三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两年内,所有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规范化要求。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规划和建设,逐步使司法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和业务用房,省级优秀司法所数量不低于三分之一。加强设施配备,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确保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编校:邱仕兵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