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严把五关 守住低保公平底线

29.08.2016  23:32

      今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不断创新低保工作方式,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城乡低保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样。

      一是把好申请入口关。各乡镇(街道、园区)在受理个人申请书的时候,要求申请人签订信誉承诺书,不签订诺书的一律不予受理。同时,群众评议向居民小组延伸,各村(居)、小组都成立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评议申请人是否享受低保,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搭车”漏洞。

      二是把好入户调查关。在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安排2名以上基层工作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并填写《宿豫区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调查表由被调查家庭和调查人分别签字确认,真正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有力增强了低保透明度和群众知情监督力度,杜绝骗保现象。

      三是把好公示监督关。该区指导全区138个村居(社区)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栏,不仅公示了低保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还公示了拟纳入低保救助对象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起发(退保)时间、困难(退保)原因等。同时,将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电话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把好审批关。该局严格审批程序,始终坚持四个“不批”理念,即没有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的不批、没有签订信用承诺书的不批、不是按户施保的不批、没有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不批,确保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让低保真正发挥好“雪中送炭”、扶危济困的实效。

      五是把好动态进退关。按照“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金额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要求,对评议、复核、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低保对象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对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户及时报停,杜绝低保“终身制”;对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或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今年上半年,宿豫区城乡低保新增496人,清退568人,真正实现“应保全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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